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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镇合作医疗1档2档共赔付803例,补偿金额共826215元,其中报销3000元以上的达48例,切切实实地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
我镇仙菊村村民陈某是河口的一名个体户,去年因白血病在广州某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87452.85元,如此高昂的医药费对陈某无疑是沉重的负担,但因她从2003年至2007年度连续5年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云浮市云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补偿标准实施办法》,可报销医疗费用50000元。陈某的家人看到政府给予的补贴时,十分激动地说:“没想到一年只花15元钱,能在困难的时候得到政府如此深切的关怀,真是感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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