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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强盛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七不准”规定,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监管和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明确国有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七不准”,规范用权行为。(即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二、进一步将“七不准”规定纳入目标考核,提高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落实,公司与所属企业签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明确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要认真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业“七不准”规定,并将在年终考核验收。
三、进一步为“七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提供监督保障。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所属企业领导人填报《廉洁从业档案》,今年,决定将“七不准”规定列作2008年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填报《廉洁从业档案》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提供监督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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