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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发布日期:2008-04-01)
 

云城区制定了《关于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  在区直机关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原系统纪委、区直纪检组改为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云城区纪委监察局实行派驻机构的有纪工委、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建设局、检察院共6个单位。实行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实施意见》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关系作了明确。在工作目标方面,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切实得到加强;在工作职责方面,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在工作关系方面,派驻机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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