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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换领新版集体土地使用权:
1、提供资料: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办法:当事人将上述资料送国土所窗口,由国土所工作人员调查员进行实地测量、核实面积、界至等工作,然后统一送国土资源局审核换证。如果界至清楚、面积准确,15个工作日后当事人到国土所缴费领证。
3、收费项目:工本费。
(2)土地使用权继承或析产:
1、提供资料:土地使用证(非数字化地籍的旧版土地证须换证后再办理)、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继承或析产协议书及公证书或见证书、土地分割示意图、土地登记申请书、委托书、联系电话;
2、办法:当事人把上述资料送国土所窗口收件即可,15个工作日后缴费领证。
3、收费项目:工本费。
(3)土地使用证灭失补发:
1、提供资料:土地使者姓名、证号、联系电话等。
2、办法:土使用者本人到窗口报失,填写灭失补发申请,由窗口统一联系查核档案、报社刊登灭失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的给予补发。
3、收费项目:工本费、公告费(代收代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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