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云浮市云城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云浮市云城区粮食储备管理中心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8822226、8820177(区编办)
来信地址: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区府大院
云浮市云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股(收)
邮 编:527300
电子邮箱:ycqbb8820177@163.com
云浮市云城区粮食储备管理中心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云浮市云城区粮储中心2015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粮食收购许可),已纳入《云城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进驻云城区网上办事大厅。2015年,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数量为零,受理为零。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中心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规定,遵守实施流程。明确受理、承办、审核各审批环节的责任人、权限、审批时限,并按照区的要求,对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方面作了流程优化再造,实现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时限提速。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中心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及云城区粮食储备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均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管理情况。在本单位门户门站、办事窗口明显位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办理效能。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成立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制约与监督。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015年全年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我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限,粮食收购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按照区的要求,对粮食收购许可项目编制了内容详实的《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及时受理,按时办结,得到行政相对人的高度认可度,认可度和满意度100%。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过程中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没有专门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紧密围绕上级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对行政许可行为监管,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