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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2007176674N/2025-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9-26
名称: 高峰街道党工委下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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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街道党工委下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6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街党工委下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街党工委下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街党工委下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乡村振兴成效不够明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等166个问题需要重视和加强。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整改工作机制

  自巡察发现问题以来,我街党工委下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构建了涵盖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等多方面职能的工作架构,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梳理问题清单,强化整改措施执行

  根据区委巡察组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按照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等因素进行分类汇总,形成了详细的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清单,逐一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每项措施都明确了社区责任岗位、责任干部以及时间节点。整改过程中,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施。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乡村振兴成效不够明显

  1.关于学习“第一议题”不够到位问题

  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东方村党委共召开“两委”会议29次,均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9月以后,各村(社区)开展的“两委”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弱化。

  (1)未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6个行政村党组织均未能对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等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谋划,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任务和细化责任。

  整改情况:各行政村已召开支委会,认真对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工作进行深入谋划,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谋划、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

  (2)传达学习重点工作文件不到位。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11个村(社区)党组织均未能传达学习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整改情况:已召开支委会议传达学习“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并举一反三,强化对上级关于“三农”相关的其他讲话、通知、文件精神的学习。

  (3)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感不强,主动性不够。除了高峰村党总支,其余5个行政村党组织均没有专题研究和讨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会议,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缺少谋划研究;拓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办法不多,2023年1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总额285.20万元,基本来源于资产出租、矿产资源和投资云创源项目分红。

  整改情况:各村(社区)均就研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研究讨论,其中洞殿村“两委”干部积极与温氏集团沟通协商后,目前养殖小区已对本村村民公开养殖以及近期洞殿村拟再次组织台商到我村考察;彩营村正在盘活罗冲高速公路西出口一块边角留用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台村已于10月中旬召开会议,初步拟定通过龙须种植、养鱼等方式发展一村一品增加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高峰村拟定入股政银企村(户),关于家庭农场,定于12月中旬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3.产业振兴成效不显著。

  村级产业项目的发展质量和效益较低,个别项目存在入股本金流失风险。2018年赤黎村委使用帮扶资金投资的共享农场,项目投资229.78万元,目前亏本经营。2017年赤黎村委使用帮扶资金和扶持资金投资122.80万元建大棚引进香菇养殖产业项目,目前项目闲置,截至2024年5月项目投资人拖欠入股本金16.01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针对赤黎村级产业项目的发展质量和效益较低问题开展方案探讨,对未收回入股本金已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要求归还对应资金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1)未能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如云硫社区的大额支出,没有经社区党委会提议、党员大会审议。

  整改情况:从6月起,超5000元的大额支出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2)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规范。部分会议不符合召开条件,如东方村党委党员大会审议“东方村委办公大楼拆后重建工作”,参会党员人数占党员总人数23.71%,不足二分之一。

  整改情况:已于9月组织党员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今后村中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缺失。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11个村(社区)党组织均没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意识形态工作也没有定期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已在2024年第三、第四季度的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宣传载体缺少维护发挥作用不足。如东方村委反邪教警示宣传栏缺乏管理维护,未能发挥宣传作用。

  整改情况:已与相关部门联系,张贴最新宣传资料海报。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11个村(社区)党组织未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没有按照要求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

  整改情况:已在2024年第三季度开展党员大会,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力度不足,受党纪处分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除了云硫社区党委,其余10个村(社区)党组织均没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没有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

  整改情况各村(社区)今年均有召开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

  2.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1)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切实担负起对村(居)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如赤黎村委经联社代赤黎冲村支伍世杏青苗补偿款2.30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审核签名。

  整改情况:针对青苗补偿款问题,已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补签;今后做好公示财务收支情况,公示图片资料、台账。

  (2)未能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除了凤凰社区,其余10个村(社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均没按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每年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季度向党组织、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居)务监督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已向村党组织、村民代表报告月度、季度监督工作情况和上年度监督工作情况。

  (3)未能督促做好财务公开工作。11个村(社区)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均未能督促村(社区)党组织按要求落实好财务收支公示工作。

  整改情况:从2024年8起,均有按要求做好村(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工作公示。

  3. “三资”管理平台使用率较低。

  11个村(社区)经过“三资”管理平台招投标出租物业的项目只有6个,高峰村委出租的物业16个,仅有2个在“三资”管理平台上招投标出租。

  整改情况:高峰村委已将村委办公楼顶到期的广告牌出租等事宜放到“三资”管理平台上招投标出租。

  4.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风险。

  11个村(社区)均存在大额款项使用现金支付、无合同、无发票、无预决算、无验收清单,原始发票无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开支没有审批人签名同意等问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如大台社区支2023年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合计约1.30万元的开支审批表,没有按要求报高峰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洞殿村委2018年支铁屎坪环境改造工程金额3.50万元,只有出纳签名,审核人、经办人、证明人和监督组均没有签名。

  整改情况:大台社区已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开支审批表,按要求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挂点领导签名并上交财政所。洞殿村委已开展财经业务知识培训,持续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健全财务报销审核制度。

  5. 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严格。

  (1)工程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存在虚增工程量的问题。如高峰社区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中,“二楼墙面煸灰立邦漆(室内)”项目施工面积与实地测量面积不符。

  整改情况:2024年8月高峰社区人员已实地测量过,与实际面积出入不大。

  (2)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如赤黎村委2018年至2023年共有项目17个,全部没有留存相关工程项目资料;东方村委办公大楼主体建设的竣工图纸、结算书和施工合同等资料无法提供。

  整改情况:赤黎村委目前已向档案馆复印工程项目资料11份,剩余部分9月份全部整理归档。东方村委已向建设单位索取缺失工程项目材料复印件等。

  (3)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如赤黎村委2018年至2020年有8项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大部分参与询价单位雷同。

  整改情况:已对该情况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通报,今后对招标项目进行严格审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

  1.党建主责意识不到位

  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未能将党建工作与村(社区)日常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如11个村(社区)党组织从2021年至2023年均没有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各村(社区)按照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半年听取工作汇报情况,年底作工作总结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

  2. 落实组织生活相关制度严谨。

  (1)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高峰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梁伟红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组织生活会上未对处分作出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干部也没有向该同志提出关于处分的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拟定12月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将进行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并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彩营村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未按要求每季度开展讲党课,洞殿村党总支党课党员出席率只有8.93%。

  整改情况:2024下半年已按要求开展党课并组织党员参加,提升党员参与率。

  3.党员管理较为宽松软。

  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抓得不严格。如巡察东方村党委期间发现东方村党委委员、村委委员工作时间在办事大厅用办公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视频。

  整改情况:2024年9月召开会议强调工作作风,日常干部之间相互监督。

  4.党组织议事规则执行到位未能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如高峰社区办公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提议和“两委”会议商议的议题,党总支书记均不是末位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高峰社区于9月开展的关于自然村安装路灯“四议两公开”中党总支书记均按末位表态,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6607125;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星岩四路32号,邮政编码:527343;电子邮箱:gfycyfgd@vip.163.com。

  中共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