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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2324739645G/2023-00098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12-07
名称: 关于对《云城区促进石材产业发展参展 补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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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云城区促进石材产业发展参展 补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7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云浮市云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云城区促进石材产业发展参展补助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云城区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和《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府〔2022〕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产业实际,制定了《云城区促进石材产业发展参展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中国(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简称:石展会),创办于2003年,每年秋/冬季在云浮市云城区举办,石展会已成功举办多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是展示我市石材产业当前产品、发展趋势的行业知名平台。

为全力推动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亿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增加本地企业及机构参加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的吸引力,进一步支持企业通过石展会稳订单、拓市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5条内容。第一条明确了补助对象;第二条明确了资金补助内容、标准;第三条明确了申报及审核;第四条明确了申报材料;第五条明确了附则

三、主要条款

(一)补助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每家企业每个标准展位费按80%的标准补助,每个特装展位费按60%的标准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三)补助途径

采取事后补助的原则。石展会结束后,参展主体向云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办法》第四条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助。

(四)支持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云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莫秋霞、黄志华

政策咨询电话:0766-881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