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社会组织,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16〕33号)和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有关文件要求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在9月3日至20日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社会组织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社会组织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社会组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时间安排
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3日至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各抽中单位)
(二)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6月上旬)
在民政局执法名录库(有执法证人员)中通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3人;按照不低于4%的比例在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计划抽取10家社会组织,对其依法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
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社会组织结果在区民政局、云浮市云城区社会组织信息网网站公布,同时发出检查通知,通知相关社会组织做好检查准备和自查自纠。
(三)组织开展检查(9月上旬)
检查组成员由2名执法人员组成,同时配其他工作人员2人,实地检查相关社会组织。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执法人员负责填写检查报告单和进行谈话笔录。对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要求整改。
(四)督促整改(8月份)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
检查情况、被检查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在云城区民政局网站、云浮市云城区社会组织信息网等平台公布。
云浮市云城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