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
云城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保障、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草拟街道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街道人大工委其他综合性文稿办理;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区人大会议的召开工作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开展活动、联系选民和代表视察、调研、街道议事会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负责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的开展。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转给有关部门办理。负责辖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总结宣传等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推荐、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志愿服务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督促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做好辖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动员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安全生产管理、第二、第三产业统计等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当地规定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培训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担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街道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
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农村、水利、农业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开展本地区化肥、农药、农膜、种子、种苗、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测、监督和检查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统筹推进本辖区的绿美生态建设系列工作。负责统筹推进镇域经济,牵头开展镇域经济布局和发展工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现代乡村服务业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指导村(社区)盘活乡村闲置资源资产,协助做好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开展乡村建设行动,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做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特色风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范围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会同街道相关机构和上一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及预警等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负责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有关政策,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均等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信访、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推动落实反恐怖、反渗透、反颠覆等社会风险防范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掌握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动态,落实依法处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统筹推进“微网格”治理,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负责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依委托按权限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依委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负责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旱防汛、防灾救灾减灾、消防(森林防火)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七)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实施本辖区建设项目,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移交后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础设施、园林建设及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村的项目建设。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参与草拟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专项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征地拆迁。协助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维护。协助做好城市、乡村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管理工作,做好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并做好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验线与规划条件核实等规划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会同街道相关机构和上一级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乡村建设规划,按照市、区总体规划,统筹做好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房风貌规划、乡村绿化美化规划等工作,做好农房建设管控、圩镇秩序管控等工作。
(九)生态林业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编制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协助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配合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协助做好环保手续报批、环保验收。调处环境信访案件和污染纠纷。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社区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大气、水污染防治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相关工作。按权限做好辖区自然资源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和审计办公室(与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云城街道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日常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负责街道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街道及所属单位、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街道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审计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对行政村、村民小组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督促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开展辖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务资产相关审计和监督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辖区内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和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在辖区内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授权或委托相关部分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