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我区委托辖区内供水企业代收污水处理费,2024年征收入库污水处理费402.70833万元,已全额上缴区财政专户,全部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服务、污泥处置及管网管护等管理,以及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总支出530.376783万元(其中支付2023年10-12月115.576783万元,2024年1-12月414.8万元)。
特此公示。
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