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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2007173692W/2024-00078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云城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4-11-07
名称: 云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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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

——2024年11月6日在云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云浮市云城区审计局局长  梁庆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以及区委“128”抓落实工作思路,全面完成“1+2+5”重点任务清单,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资产,壮大财政实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152万元,同比增收53514万元,增长96.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0000万元大关,收入规模和增长幅度实现历史性突破。

  ——强化责任,民生保障政策得到落实。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教育、卫生健康等十项民生类支出达254069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34%。如推动东西街及烈士公园历史商业街区旧城更新,打造具有历史人文特色的地域经济街区,让旧城区焕发出新风采;高标建成云浮市实验小学,新增学位2380个;易地新建区人民医院和区第二人民医院,缓解云城区卫生医疗配置不足的问题;石古河大圳灌溉项目建成,解决了前锋镇八千多亩旱地灌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狠抓落实,“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全力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建设,打造“南药之乡·绿色康养”“浪漫花海·诗意田园”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统筹落实10700万元投入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统筹安排4400万元重点帮扶年收入不足15万元的村、社区增收达标,2023年云城区98条行政村、25个社区年收入均达到15万元以上。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全年完成收储土地9600多亩,为推动云浮国际石材城、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安塘罗茆石材城、腰古广东金属智造园、市健康医药产业园内项目落地打好基础。通过新增专项债券筹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93000万元,保障云浮市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18个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助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加强督导,审计整改质效提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8月底,上一审计年度反映的1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7个,正在整改18个,整改完成率86.67%;整改问题金额63997.15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收支管理审计。

  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0889万元,总支出451489万元,年终结余19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2145万元,总支出121713万元,年终结余4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25万元,总支出2025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7432万元,总支出16585万元,当年结余84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91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区财政及各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民生保障,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项目支出,较好地发挥财政保障功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区财政局未及时将存放在财政专户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非税收入9470.55万元上缴国库。区发改局、高峰街道办、区公路事务中心非税收入共20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河口街道办、思劳镇政府未有效督促粤海水务公司将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代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102.45万元按月上缴财政专户。四是区农水局未及时出具缴费通知书收取水资源费0.90万元。五是区执法局未履行职责及时对南盛镇、前锋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排水户征收污水处理费。

  2.部分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未及时入库。年初预算编制的部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3.84万元,因项目入库工作滞后,未能及时细化至具体项目并分配使用资金。

  3.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按工作进度支付中央直达资金、“百千万工程”资金、涉农资金、基层就业创业补贴等4类资金共计18507.7万元。二是列支与征地无关的支出10.65万元。征地专账未履行相关垫付手续代国库垫付资金1190.28万元。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162.21万元审核把关不严,未能直接支付到被征地单位。前锋镇政府使用无效协议请款,区财政局审核把关不严,划拨征地专户资金238.63万元。六是未按规定拨付征地拆迁工作经费7538.89万元。七是区征地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协议没有签约日期等要素,存在风险隐患。

  4.公务卡结算使用率低。一是办理公务卡人员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二是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的单位比例偏低。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审计了云城区6个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31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情况及35个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不规范。区委宣传部、区农水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基本户转款219.33万元。二是区工信局挤占项目支出34.87万元。思劳镇政府违规收取企业工作协调费10万元。四是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违规发放补助0.29万元。五是区农水局重复报销车辆通行费0.03万元。六是区委组织部大额支出未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区机关局等6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八是区交通运输局未能有效解决国、省道及部分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经费。

  2.公务接待执行不严。一是区农水局超次数进行公务接待。二是区民政局、区农水局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支出手续。

  3.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区民政局公务用车平台运行数据填报不规范、不准确。二是区住建局、区民政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万元。三是区农水局公务用车未能实行定点单位维修、定点加油,且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维修报销手续。

  4.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区机关事务局等8个单位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二是区委组织部、区交通运输局资产登记不规范,导致资产账实不符。三是区民政局对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四是区工业园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对外出借国有资产。五是区农水局、区交通运输局不动产被他人占用。

  5.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区执法局等65个采购单位未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备案和公告采购信息。二是南盛镇政府等22个采购单位公告信息不实。三是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四是区民政局未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五是区委组织部超过规定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

  (三)镇(街)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审计。

  审计了云城区安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杨辉初同志、街道办主任黎日焕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安塘街道基本能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挤占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024.45万元。二是非税收入370.8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多发放征地误餐补助3.86万元。四是重复报销费用0.05万元。五是绿化树苗木补偿未依照迁移费补偿规定进行补偿。六是未严格执行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手续。七是会计核算不规范。

  2.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增加资产和纳入资产台账管理。

  3.公车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登记及台账登记不完整、不真实。二是公务用车未安装ETC车载装置。三是未定点购买保险和维护维修。四是执法执勤车辆使用不规范。

  4.内部管理不完善。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二是未按规定配备审计办公室专职人员,也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三是属下经济总公司和福安花卉公司资产底数不清;经济总公司未能有效催收逾期租金31.72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作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逾期未足额支付利息。截至2024年5月底,区财政局未支付债券利息11554.16万元。

  (二)违规使用债券资金。前锋镇政府、南盛镇政府违规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132.74万元。

  (三)虚列债券资金支出。区财政局账面显示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已列支完毕。经核查,截至2024年4月底,仍有4227.28万元结存在征地专户和7个镇(街)实有账户,未形成实际支出和实物工作量。

  (四)项目管理不到位。有3个专项债券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在未经线上图审系统审核、未解决用地指标、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项目已开工建设。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云城区2021年至2023年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安全审计。

  审计了云城区2021年至2023年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安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促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拨付款项。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云城区智慧林长制管理系统项目款项14.40万元。

  2.信息化建设底数不清。区政数局未掌握本区信息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的总体情况,对区本级信息化建设底数不清,台账不全。

  3.信息化项目验收不合规。区林业局负责建设的云城区智慧林长制管理系统项目未通过第三方验收测评、信息安全测评、专家评审等规范要求组织验收。

  4.信息系统闲置未投入使用。区林业局负责建设的云城区智慧林长制管理系统项目于2022年11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11月7日仍未投入使用。

  5.信息系统资产未登记入账。一是区林业局的云城区智慧林长制管理系统项目建成后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14.4万元。二是区人社局的劳资纠纷监督和处置指挥中心系统建成后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56万元。

  6.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云城街道办等7个单位未按规定明确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二是区委办未按规定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责任检查考核制度。三是区人社局、区卫健局违规将数据库管理权限委托企业人员管理使用且未按要求进行数据容灾备份。四是区林业局网络安全防护管理不到位。

  (二)云城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审计。

  审计了云城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能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优化营商环境配套设施不完善。一是区自然资源局未建立产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机制。二是区工信局未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未出台支持市场主体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三是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未按要求推动“智慧文化”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一体化。四是区政数局未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未能将意见箱放置行政服务中心醒目位置。五是区工业园管委会未在园区内设立便民服务中心。

  2.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区发改局尚未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区统一的招标文件格式范本。二是区工信局惠民惠企政策兑现未能实现全程网办。三是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办结率未达到规定要求。四是区财政局未能规范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公示。五是区农水局未及时对贴息资金进行审核,导致贴息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六是区工业园管委会“统一提供区域评估情况”工作任务推进缓慢。七是区供电局未完成转供电环节工作。八是区税务局未能及时核实差评工单。九是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审批效率仍有待提高,能适用简易程序的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尽可能缩短审理周期。

  3.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一是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信贷工作迟滞、未及时支付贷款贴息165万元。二是未能兑现惠企政策财政资金1386.68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云城区2021年至2022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审计了云城区2021年至2022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能按照上级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资金投入、持续推进教育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础教育软件建设未达标。一是未完成2021年、2022年新增公办学位任务。二是未建立教研员全员培训制度。三是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未达50%的规定。四是临聘教师占在编在岗教职工比例未控制在5%以内的规定。五是幼儿园教师未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六是个别幼儿园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占保教费收入比例未达60%的规定。

  2.发展规划制定不完善。一是未及时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细则。二是未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标准。

  3.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一中未经学校班子集体决策直接列支费用10.32万元、云浮中学未经学校班子集体决策直接列支费用11.80万元。二是市二小等6所学校的教师培训费未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三是区教育局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未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绩效。

  4.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恒大学校学生宿舍及课室修缮工程多计工程结算价1.85万元。二是云浮中学新校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科技楼护栏修缮工程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3.44万元。

  5.学校内部管理不规范。一是云浮中学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场地费2.95万元。二是市一中未按要求增加固定资产299.61万元、待处置资产长期积压堆放未及时处置、图书管理不善,未充分发挥效益。三是恒大学校等5所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1251.52万元。四是思劳镇中心小学饭堂物料采购流于形式、市一中(初中部)饭堂仓库库存账实不符。五是云浮中学整改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应缴未缴租金情况。

  (二)云城区2022至2023年6月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

  审计了云城区2022至2023年6月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能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积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文件不完善。未针对云浮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收费不规范。惠民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0.50万元。

  3.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及时拨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项资金1767.20万元。二是未及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至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2563.75万元。三是未及时将医疗救助结算资金上划市财政专户491.50万元。

  4.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安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住院综合楼加建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未委托检测单位对主要建筑材料抽样检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项目资料缺失且竣工后未报住建部门备案、多支付设计费1.98万元、多计工程结算价57.89万元。二是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医疗用房未能如期投入使用。

  五、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3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及有关单位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较好地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加强上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风险基金绩效有待提高。一是区发改局未完成粮油储备任务。二是区级粮库储备库区容量不足。三是社会责任储备成品粮(大米)成本偏高。四是社会责任储备企业账册设置不完善。

  (二)“四好农村路”和危桥改造资金未达预期绩效。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资金安排不及时,导致工作进度滞后。二是区交通运输局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危桥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三)民生实事任务未完成。区交通运输局未完成2023年民生实事建设单车道改双车道11.62公里的任务。

  (四)薄膜温室育苗大棚未发挥效益。区农水局投入120万元建设薄膜温室育苗大棚给广东小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使用,薄膜温室育苗大棚闲置未发挥效益。

  六、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云城区2022年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绩效情况(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云城区河口肉菜市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肉菜市场改造项目”)、云城区易涝易灾河段(小河坪塘村和升平村段)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易涝易灾整治项目”)及云浮市云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情况,在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抽查了重大项目基建投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抽查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镇(街)能积极谋划和统筹项目建设,按计划组织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准备不充分。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未及时向社会公开、上报村级污水处理池数量不准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不充分。二是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易涝易灾整治项目工程服务单位流于形式。三是广东金属智造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违规占用耕地、林地。

  (二)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肉菜市场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实施建设工程勘察、排放污水及办理污水排放许可证。二是云城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云城区腰古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等3项工程未按规定审批调整建设或设计内容。四是易涝易灾整治项目等6项工程将未经审查的施工图直接用于施工建设。广东金属智造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等3项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六是易涝易灾整治项目等4项工程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七是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等4项工程未按施工设计图施工。八是广东金属智造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挡土墙钢筋检验不合格,且未按规定程序施工。九是云城区C315线铜锣二桥危桥改造工程、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中的原住院楼改造工程、公卫楼改造工程未验收已投入使用。十是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不齐全,且验收资料记录与实际施工时间不符。十一是易涝易灾整治项目未对松木桩进行进场检验验收。

  (三)成本和造价控制不到位。一是云城区腰古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未达到保底量的要求,但仍按保底水量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造成资金浪费。二是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决策不科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58.09万元。三是云城区花卉产业园核心区场地平整工程等3项工程结算未完成审核程序,审计发现存在未按施工设计图施工等问题,涉及结算金额99.55万元。四是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工程资料严重缺失,涉及结算金额538.87万元。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云城区思劳镇污水管网建设等4项工程在未提交履约担保金的情况下签订施工合同。二是易涝易灾整治项目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三云城区思劳镇污水管网(东海至江尾村)建设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四是区二院升级改造项目未按合同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五是肉菜市场改造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且未按合同支付监理费1.50万元。六是云城区2021年安塘街道农村公路安全提升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五)工程结算价款计价不准确。区二院升级改造等16个项目,多计结算工程款822.56万元。

  (六)资金绩效与内部控制不足。一是肉菜市场改造项目等3项工程建成后部分设施闲置未达预期绩效。二河口街塱卓村等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池缺乏后续管理,未建立健全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制度。三是云城街道办等8个镇(街)对已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水质监测不到位。四是云城街土门村委朱屋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项目等5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未及时归类存档。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收入的管理,确保颗粒归仓。加强对组织预算收入统筹,对执收单位的征管行为进行经常性督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而导致收入流失或滞延。

  (二)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要规范债券资金使用,严禁超范围列支、以拨代支等,用于成熟度高项目,加快债券实际支出进度;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的监管,严把支出审核关,按程序审批列支征地拆迁补偿款和调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把控工程预算、结算审核关。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把控预算和结算审核关,对送审资料真实性认真审查,加强工程现场核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有序高效。认真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制定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流程,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采购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云浮建市、云城设区30周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提升首位度、建设都市圈,推动云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