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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6-03-21 00:00
来源:云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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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区的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部门主要职责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有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3、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整合。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设置情况:我局机构设置有办公室(体制改革与医改办)、家庭发展与宣传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信息统计与考核评价股、医政科教与中医股(无偿献血)、疾病控制与妇幼健康服务股(卫生应急办);下设参公单位有云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下设事业单位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管理办公室、云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卫计局行政编制15名,机关后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7名,计生服务队员编制5名,退休人员13人,遗属人员5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3人,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9人,长期相对固定临时工2人,遗属人1人。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5041.19万元,其中:1.一般预算  5041.19万元。比年预算数3244.33万元增加1796.86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2016年我局部门预算中包含了上级资金1792.66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5041.1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  11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8万元;2.项目支出3841.3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三公”经费预算共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占 63.5%;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占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6.6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5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应急及下乡督导检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比年减少4万元,减少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0.7万元,增加18%其主要原因为:一是2016年公开改革,我局车辆减少为6辆,二是局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万元,比58.5万元减少9.1万元,减少15%其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人员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6年安排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41.17万元,其中南盛镇卫生院财务软件及电脑2.5万元、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30万元、购置保密设备及软件1万元、前锋镇卫生院财务软件及财电脑2万元购置卫计系统人事档案柜2万元、腰古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50万元、区计生服务站病案系统15万元、前锋镇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2.8万元、河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5万元、云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搬迁急需购置设备5万元、卫计局办公设备设施资金2.5万元、云城区卫计局办公设备设施5.37万元、前锋镇、南盛镇卫生院医疗收费系统软件资金据云区财[2015]61号文2015年无结转,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1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云浮市云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部门预算公开.XLS                                        

 

 

 

       

 

            单位盖章:云浮市云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日期:201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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