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部分 云城区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云城区民政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5678.66万元,支出总计5801.28万元。2015年度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87.58万元,增长62.66%。2015年度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91.93万元,增加65.3 %,原因是增加村(社区)工资及干部养老保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及救助。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云城区民政局2015年度总收入567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78.6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78.66万元,比2015上年决算数增加2187.58万元,增长62.66%。主要原因:一是民政管理事务1201.34万元;二是抚恤费126.94万元,三是退役安置92.96万元,四是社会福利2.69万元,五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90.22万元,六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8.3万元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云城区民政局2015年度总支出5801.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01.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01.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02.18万元,占10.38%。项目支出决算5199.1万元,占89.62%。
2.教育(类)支出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云城区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7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8.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8.33万元,下降3.2 %;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治局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云城区民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801.2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1.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5.69 万元,下降1.1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4536.3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9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治局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要支出项目2015年社会福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主要支出项目有民政管理事务1315.39万元;抚恤855.14万元;退役安置235.62万元;社会福利138.86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54.37元;最低生活保障538.61万元;临时救助29.6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152.66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2.76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云城区民政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48万元,完成预算5.1万元的4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万元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3.3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8万元的9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81.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万元,没有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8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 3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下乡;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8万元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了局会议用餐,共接待20批46人次,主要用于复退军人维稳及下乡核查低(五)保误餐等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占 %;公务接待费支出 万元,占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3.3 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3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3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下乡。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共接待20批46人次,主要包括主要用于复退军人维稳及下乡核查低(五)保误餐等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3.07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维稳、救灾救济、地名管理及基层政权和社区业务增加,购买电脑设备、办公用(具)品、通讯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下乡核查低五保,退伍军人维稳工作等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