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城区南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粤办发〔2010〕17号关于镇级机构设置规范,镇委、镇政府设三办两中心五个综合性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镇村建设办公室、农业和经济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我镇所属事业单位设置“三站一所”: 农技站、水利水电管理站、文化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镇委、镇政府是基层党委和基层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决定和指示,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任命,以及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各项决议。
2、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素质,提高对经济建设的调控能力,团结和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按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制订和执行全镇经济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全镇经济、科学、文化、体育、卫生计生、教育事务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以及工、青、妇等工作。
4、加强农村和农业生产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技术指导,大力发展“三高”农业,使全镇农民尽快脱贫致富,加快奔康步伐。
5、建立健全法制体系,逐步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种合法组织和公民的各项权利。
6、承接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授权或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权。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1.行政机关的编制情况。根据云区委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行政编制39名,工勤编制为6名。2017年11月,镇机关实有在岗在职人员41人,其中镇机关行政干部35人,工勤人员6人(其中社会化后勤人员1人)。镇离退休人员6人,均为镇机关行政干部。内设机构办公室(中心)主任职数5名,实有5人;内设机构办公室(中心)副主任(正股级)职数10名,实有6人。在职镇机关编制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全部属于财政统筹全额划拨。
2.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根据云区机编〔2015〕5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均为财政核拨。2017年11月,我镇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岗人员为20人。镇事业离退休人员5人。具体情况为:南盛镇农技站编制9名,实有人员8人;南盛镇水利水电管理站编制6名,实有人员6人;南盛镇文化站编制4名,实有人员3人;南盛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编制4名,实有人员3人。没有存在超编的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南盛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1.9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21.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1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7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对比上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增加了291.44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项目总支出为694.22万元,比上年度有所增加,项目支出中的国土海洋气象等项目(即横岗开发补充水田项目)支出为374.2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南盛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0万元,公务接待费6.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0.10 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18年在编人员数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南盛镇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85.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18年在编人员数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南盛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南盛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用于综治维稳、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南盛镇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开展绩效预算管理工作。
八、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云浮市云城区南盛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