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以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组织保障。2020年6月30日,区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了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依法防控等重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云城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听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各镇(街)、区直各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上一级政府工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云浮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区直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区委依法治区办在12月组成两个督察小组分别对6个区直单位和2个街道进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地督察。
(二)坚持推进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筑牢疫情防控阵地。一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制度建设。专题组织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第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决定》授权的12个方面权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工作需要,制定、修订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全区各有关单位共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文件30多份。二是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开展疫情防控、清理野生动物执法,共检查防疫防护用品经营企业6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家次,共查处涉嫌妨害疫情防控违法案件6起。出动执法人员820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12次,清理各类涉野生动物场所920个,立查处涉各类野生动物案件11起,收缴各类野生动物661头(只),其中国家重点野生动物35头(只),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626头(只)。区卫健部门属下红十字会共收到各类捐资捐物共计1200多万元,争取上级防控资金2100多万元,严格依法依规接受捐赠和使用。三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1-12月城镇新增就业5070人以上,年任务完成100%;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00人以上,年任务完成10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30人以上,年任务完成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三)坚持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推进“电子证照”签发,共梳理出涉及公安、民政、发改、自然资源等24个部门的第一批97个电子证明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目前共梳理并发布“免证办”事项74项、97个电子证明事项以及33项“一件事”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为443项,其中即办件423项,占比95.48%;时限压减率为94.70%;平均跑动次数为0.0045。二是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区级有关部门划分事权、赋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现在基层办理出入境、交管、人社、司法、民政、卫健、医保、公积金等高频服务事项和证明,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现场证明自助打印、简单服务一次自助办好等多项政务服务。已确定第一批下放镇级实施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计44项。目前我区共有监管事项484项,行政检查总数506条,检查实施清单502条,实施清单完成率99.21%,排在全市前列。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覆盖、常态化,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信用监管不断加强,2020年90家企业通过了“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审慎实施信用受限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四是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市、区数据交换共享,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不同异构应用系统间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撑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充分擦亮“粤系列”应用品牌。截至目前,我区“粤政易”注册人员超过7675人,“粤商通”注册量为19796家。五是优化政府组织机构。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推动编制下沉,将16名编制下沉给每个镇(街), 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切实解决基层执法资源不足的问题。将撤销并整合的派驻机构行政及事业编制调剂到各镇(街),并由镇(街)统筹管理使用,下划移交各镇(街)机构共31个(其中,事业单位23个),区级下沉到各镇(街)人员力量共96名(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6名,事业编制70名),切实把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六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解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载体,按时对外公开,目前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目前对2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坚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报告制度,严格实行年度报告清单制度,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民生的政府决策,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程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出台前依程序报区委同意。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内聘政府法律顾问7人(区司法局人员组成),外聘政府法律顾问4名,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均先后开展了法律顾问聘请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工作,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结合镇(街)改革,在锁定行政执法编制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有关辅助人员,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逐步规范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28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各行政执法主体实现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公开,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年内开展了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区28家执法单位对本年度已经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区司法部门牵头成立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对抽取的119卷执法案卷进行集中交叉评查。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共301名行政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其中镇(街)共165人参加考试,进一步充实我区基层执法人员力量,保障改革后人员配备与执法任务需求相匹配。全区28个执法单位组织了专题培训和考试,1237人参加培训,810人参加考试。2020年,全区审核申报行政执法证480个,审核注销执法证件32个。我区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508人。
(五)坚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突出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定《云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先学法,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全区共60多人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各单位组织在线收听收看。举办2020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暨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全区共160多人参加培训班。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参考人数5946人,参考率为99.85%、及格率100%、优秀率99.76%,平均分99.79。抓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2020年云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区共200多人参加。二是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暨第二届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通过“学法邮局”主题互动展板、组织“法治健步行”、改编“民法典”与“宪法”歌曲等丰富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通过入户派发宪法小册子、宣传单张的形式宣传宪法,让宪法融入群众的生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出“热力传递学民法 法治教育伴成长”线上互动学法活动,吸引了6万的阅读点击量,共5万人次参与互动学法接力投票,实现全区师生学习民法典全覆盖。创新宣传方式,举办“云城学法快车”民法典专列主题宣传活动,和群众面对面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点亮城市地标”活动,通过激光投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片,形成绚丽的视频影像,获得广大市民点赞。深入开展“民法典”六进活动,共印发民法典宣传册子2万余份,张贴各式民法典海报1万余张,展示LED标语80余条,悬挂横幅标语40余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镇(街)均聘请2名专职调解员,全面实行“以案定补”制度。今年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和化解各类纠纷1222宗,调解率为100%,成功调处1208宗,成功率达到98.9%,全区无发生涉千人以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宗,结案6宗,正在审理的1宗。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市级行政复议案件1宗。以区政府及区直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8宗,均能做到按时答辩、提交证据、依时出庭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强化部门调解职能。建立公安机关与人民调解的移送调解机制,公安机关移送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共10宗。区法院成立了“调解中心”,受理诉前调解案件567件,成功达成诉前调解案件162件, 诉前调解成功率为28.57%。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783件,审执结6650件,其中调解结案568件。加强仲裁调解工作,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216宗案件,涉及人数597人,涉案金额1406.10万元,目前共计200宗案件处理完毕,其中仲裁裁决90宗,调解110宗,撤诉6宗,不予受理4宗,余下6宗排期开庭处理中。
(七)坚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府。一是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整合网站政务信息、服务信息以及内部政务应用资源,形成了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一个数据库、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安全保障的“五个一”服务体系,同步开展全区各部门网站迁移,实现全区网站集中集约管理,全面提升网站规范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大力推进“五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扎实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件等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督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处理“领导信箱”13件,“业务咨询”44件,“业务投诉”50件,切实解决答复群众反映问题,有效调处化解矛盾。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12月25日,已组织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化编制及发布工作。
(八)坚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群众可以在部门的门户网站或拨打“12345”热线反映问题。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20年,区政府共承办云浮市六届六次人大建议、六届四次政协提案共148件,区有关职能部门共办理云城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05件,云城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102件,力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感到满意。三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共计完成审计单位18个,未发现需移送处理事项。四是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区检察院强化执法活动监督,对公安、法院、监管场所、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9份,均被采纳;对7件民事执行案件和6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因承接上级下放职权事项时人、财、物与事项下放不匹配等原因,人员、编制紧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平衡,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不够重视;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我区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决取消不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镇(街)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区直部门的指导作用,推动职权管理事项下放落到实处。
(四)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五)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