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6411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6412号
康建民、吴晓红
不动产权证
445302001210GB00018F00030106
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266号云浮印象·祥云城2幢1单元第七层702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