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云府国用(2003)第000935号之二、云府国用(2003)第000937号之二 | 谢永灵、谢永强 | 土地证 | 445302001206GB00515W00000000、445302001206GB00514W00000000 | 云城市区金山大道西侧 | |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