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818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