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云浮市云城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的公告
经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同意,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为云浮市云城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