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国有土地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1-05-21 16:54
来源: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人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分享到:

国有土地证遗失声明

       李朝阳因保管不善,将云府国用(2003)第0109号国有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权证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朝阳

2021年5月21日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媒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