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府国用(2012)第0027号
云浮市恒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土地证
445302102207GB00008W00000000
腰古镇小河圩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