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财产情况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继承人
继承财产(房、地)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林启标
黎美芳
房产
粤房地证字第C0137146号
云浮市市区高峰新桂区清源路伟业大厦第二层202号
99.86
住宅
粤房地证字第C0137123号
云浮市市区高峰新桂区清源路伟业大厦首层19号柴房
3.6
柴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
公示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