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16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1)粤5303执恢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六都支行对吴海明、黄世林位于河口镇布务村委,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府国用(2006)第0685号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云府他项(2014)第000480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