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66-860682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程汉辉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云城区河口街洞心村委新围村
16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
2
程清华
云城区河口街希望小学侧
3
程汉标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