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2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1)粤5302执恢1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注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支行对石灿华位于思劳镇双羌村委地段,不动产权证号为:云府国用(2009)第0209号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云府他项(2015)第000097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府他项(2015)第000097号
石灿华
抵押权
445302111201GB00138W00000000
思劳镇双羌村委地段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