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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1-10-28 17: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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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证遗失声明

       叶树青因保管不善,将云府国用(1997)第23-02-0082号国有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权证作废。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树青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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