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30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5302执9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对曾亚莲位于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西139号华策·星科国际公馆4幢第二十二层2202号房,证号为: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28348号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140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