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3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5302执恢1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城区支行对黄金孔、梁云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恒大城54幢第三层301号房,证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6151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6152号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365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