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032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53执6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对黎冠伦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286号恒大城67幢第二层202号房,证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7353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16)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2000025433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