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29号
覃金香
不动产登记证明
445302001207GB00041F00050092
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西139号华策·星科国际公馆第4幢第二十四层2401号房
2
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21252号
云浮市华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
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西139号华策·星科国际公馆4幢第二十四层2401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