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25664号、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25665号
曾炳辉、饶醒珍
不动产权证
445302002201GB00016F00010009
云浮市市区环市东路75号恒宇城2幢第二十四层2401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