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122402
根据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1)粤5321执903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注销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黄海位于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2号京都花园B1幢首层6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为云0000030718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0000014038、粤(2017)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27043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