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0000030717
黄海
不动产权证书
445302001206GB00066F00020039
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2号京都花园B1幢首层7号商铺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