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41105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2执恢27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冯亚珍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金山区环市中路云浮碧桂园山语一街10座第二层202号房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0000040153,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0000022145,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