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继承财产情况 |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继承财产(房、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李东全 | 谢海花 | 房屋 | 粤房地权证云字第0000012202号 | 云浮市市区高峰新桂区第33幢第六层602号房 | 84.78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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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全 | 谢海花 | 房屋 | 粤房地权证云字第0000012203号 | 云浮市市区高峰新桂区第33幢首层12号车库 | 8.56平方米 | 车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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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全 | 谢海花 | 土地 | 云府国用(2010)第006213号 | 云浮市区高峰罗桂桥新桂区33幢 | 12.91平方米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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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浮市市区星岩一路11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公示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