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2执1031号之二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云浮新安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中10号世纪公馆负一层134号小车位、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中10号世纪公馆负一层133号小车位转移登记到李惠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3171号、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3170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