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2执1675号《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林颜婷、云浮市兆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金丰路13号金域蓝湾8号楼第二十三层2302号房转移登记到李惠建名下,不动产权证为:粤(2017)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544号、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22173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