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41902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2执98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云浮市云城区金汇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乐谊路后排乐谊商住楼(二期)首层8号商铺、云浮市市区乐谊路后排乐谊商住楼(二期)首层9号商铺、云浮市市区乐谊路后排乐谊商住楼(二期)首层10号商铺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0000029832、云0000029833、云0000029834,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17)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25728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828号、粤(2017)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25726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830号、粤(2017)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25727号、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832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