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4210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2)粤53执恢3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钱土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兴云中路金鹏大厦首层西1号铺面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5501888,登记证明号为:0000011178,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000001117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钱土
产权抵押
445302001222GB02001F00010002
云浮市市区兴云中路金鹏大厦首层西1号铺面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