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2执862号之二《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位于云浮市市区金丰路10号金濠花苑小区16座第十六层1603号房转移登记到李带喜名下。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1)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34325号 | 云浮市金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证 | 445302001217GB00355F00040122 | 云浮市市区金丰路10号金濠花苑小区16座第十六层1603号房 | |
2 | 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63号 | 王少平、程华明 | 不动产证明 | 445302001217GB00355F00040122 | 云浮市市区金丰路10号金濠花苑小区16座第十六层1603号房 | |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