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3执50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李振兴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宝马路华侨新村47号转移登记到康永健名下,房地产权证号为:云0000014675、云府国用(2011)第000590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0000014675
李振兴
房地产权证
445302001222GB00999F00020001
云浮市市区宝马路华侨新村47号
2
云府国用(2011)第000590号
国有土地证
445302001222GB00999W00000000
云浮市区宝马路华侨新村47号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