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2执恢357号之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林惠英、陈锦祥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闻莺三巷15号-1转移登记到袁清文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1923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1923号
林惠英、陈锦祥
不动产权证
445302001202GB00363F00010001
云浮市市区闻莺三巷15号-1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