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5310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5302执20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黄鹏飞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东路75号恒宇城6幢第六层601号房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787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20)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474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