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1)粤5302执18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李志文、郑园艳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世纪大道西139号华策·星科国际公馆1幢第二十层2002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2234号、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2235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423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