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2)粤0104执24235号《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将位于云浮市市区城南路建兴大厦A幢第九层902号房的房屋产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到程苕栩名下。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府国用(2008)第000781号
卢云华
国有土地证
445302001222GB00515W00000000
云浮市区城南路建兴大厦
2
3649478
不动产权证
445302001222GB00515F00010027
云浮市市区城南路建兴大厦A幢第九层902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