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72801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2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陈国声名下位于云浮市区荷香路恒信花园B1栋第十四层1401号房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云预1000024114,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预2000024928,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抵押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云预20000249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
陈国声
预告抵押
445302001204GB00374F00030617
云浮市区荷香路恒信花园B1栋第十四层1401号房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