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72802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5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冼永雄、毛春丽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恒大城55幢第二十四层2403号房的抵押权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6853号、粤(2018)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685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粤(2019)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784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