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2023)粤5302执8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协助执行注销黄韵荧、莫伟业名下位于云浮市市区环市中路228号翔顺金山豪苑6号楼第四层402号房的抵押权,不动产权证(明)号为: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1411号、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11412号,登记证明号为: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580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