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根据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5302执38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执行注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对李梅花位于云浮市市区河南东路137号教师宿舍拆迁回迁楼2号梯第十二层1201号房,证号为: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权第0001749号的抵押权,登记证明号为:粤(2022)云浮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677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