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6714
云浮市西江房地产开发公司
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445302001217GB00077F00010085
云浮市市区华丰路第20幢安怡楼夹层41号车库
2
36716
445302001217GB00077F00010090
云浮市市区华丰路第20幢安怡楼夹层37号车库
公告单位:云浮市云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1日